发布人:范景和
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推进我市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工作,全面提高“131”人选和团队的自主创新能力,按照《关于天津市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(2011—2020)》(津人才〔2011〕8号)和《天津市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》(津人才〔2014〕14号),定于11月29日至12月3日,在北京大学举办2017年第三期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及团队高级研修班(以下简称“高级研修班”)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、人员及方式
(一)培训时间。11月29日(周三)至12月3日(周日),为期5天。采取全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。
(二)培训人员。本期培训名额50人,从2016年度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及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团队人员(含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)中报名产生。131人选或团队参加高级研修班情况将作为“131”第一层次人选及团队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(三)报名方式。本期高级研修班按报名注册时间先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,名额报满为止。经所在学院(部门)同意,参加培训人员需在11月19日(周日)前,通过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系统(http://www.pkudl.cn/pxbm/register.asp?pro=11)提交报名注册,待系统审核通过后,从系统中下载打印《入学通知书》(登录账号:注册的手机号;密码:注册的身份证号码)完成报名注册。同时填写附件中《报名回执》(“131”第一层次人选填写附件1,“131”创新型团队人员填写附件2)并发送至邮箱tjrc131@126.com和rsc@tjpu.edu.cn(同时发送)。
(四)报到方式。培训人员需凭《入学通知书》,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于11月28日14:00-17:00,自行到北京大学勺园宾馆(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,北京大学校内勺园宾馆,010-62752218)报到并办理入住手续,现场缴纳(用银联卡或现金)1100元/人的住宿费。如不能按时报到的人员,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请培训人员每人携带2张2寸彩色证件照,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名字,报到当日将统一收集,用于结业证书办理和存档。
二、培训内容
本期高级研修班将采取理论讲授、案例剖析、互动研讨等多种方式,开阔思路、激发思维,全面提升人选的创新能力、领导才能和决策能力。具体课程详见附件3(最终课程以北京大学公布为准)。
三、培训机构
培训工作由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。
四、培训相关费用
此次培训费用共5100元/人,其中培训费4000元/人(含餐费)、住宿费1100元/人。培训人员在高级研修班期间的培训、食宿经费,从已划拨到所在单位的2016年度“131”第一层次人选及“131”创新型人才团队的培养资助经费中支付,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。4000元/人的培训费将在开班后统一安排刷卡缴纳(用银联卡或公务卡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请培训人员提前准备。
五、组织管理
培训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,由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。参加培训人员在北京大学正式注册,由北京大学进行学籍管理。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考勤、课堂纪律、学习成绩等表现进行考核,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,由北京大学颁发结业证书。
联系人:北京大学张晓洁
联系电话:010-62760119;13581775258
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璟
联系电话:022-83218401;18649128909;
电子邮箱:tjrc131@126.com
人事处:万冬
联系电话:83955270
邮箱:rsc@tjpu.edu.cn
附件2-报名回执(适用于“131”创新型团队人员).docx
人事处
2017年11月15日